第四章:從初戀到法庭
台北地方法院第五法庭內,冷氣將空氣凍得透徹,木製長椅與法袍之間,寒意如刀。魏芷西坐在原告席後側,翻著律師遞來的資料,白襯衫在法庭昏黃燈光下顯得毫無生氣,但她的眼神冷靜如水。
被告席上,林子謙身穿剪裁得體的灰色西裝,眼神閃躲。他不再是那個曾為她在夜市裡排三小時買滷味的人,也不再是她學生時期那個手心溫熱、總愛摸她頭髮的學長。
那時的他,在政大唸企管,而她剛考上中文系。兩人初識,是在社團聯誼的烤肉攤旁。他舀了一碗熱湯給她,低聲問:「你是不是不太吃辣?剛剛看到你一直喝水。」
她那時笑得特別燦爛,說:「你怎麼知道?」
他舉起一塊小羊排,俏皮地說:「因為我從你進門就開始注意了啊。」
兩人從那天起,形影不離。
他會早起去幫她買豆漿油條、在她生理痛時送上熱可可與暖暖包、為了她從政大搭車到淡水,只為給她一個擁抱。
她也曾經愛得毫無保留,為了幫他創業、買房湊頭期款,不惜賣掉老家、央求父母出借多年的退休積蓄做周轉、親自跑銀行辦貸款。
她曾以為,只要是真心相愛,誰多付出一點沒關係。
可她沒想過,這份「多付出」會在多年後,成為對方踐踏她權利的利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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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敲下法槌,聲音回盪在整個法庭。
「請原被告雙方代表律師陳述本案財產爭議重點。」
我方律師站起,聲音堅定:
「本案爭議房產雖登記於被告母親名下,但購屋資金主要由我方當事人提供,並持續繳納房貸至今。且依據《民法》第1030條之一與《夫妻財產制條例》,本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之一部分。」
對方律師皺眉反駁:「該房屋登記在被告母親名下,法律上屬第三人,且我方已有證明,被告母親在房屋購入時以其退休金支付了大部分頭期款。」
我冷笑一聲,站起來:「退休金是現金嗎?請問對方有提供任何匯款紀錄或現金提領證明嗎?」
法官抬起頭看我一眼,我冷靜收聲,但眼神絲毫不讓步。
「如果對方主張其母出資,就請依法提出相應證據。否則,請尊重我的出資紀錄與合約憑證。」
一時之間,法庭內只剩筆電打字的聲音與冷氣的低鳴。
林子謙突然抬頭看我,低聲說了一句:「妳變了。」
我不由自主地笑了出來。
「你才是變了的人。當年你拿著我的錢說要創業,說我們要有個家,那時候我以為你是我未來的全部。」
「但現在,這一切,不過是我人生的清倉大拍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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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審結束後,我走出法院,太陽照得人睜不開眼。我走下石階,忽然一陣風吹來,讓我想起那年冬天我們在淡水老街吃熱豆花的情景。
當年那碗熱豆花,是我心裡最燙的一口甜。
而如今,我將它一口吞下,不再留戀。
我已經不再想「為什麼」了,再多的理由,不過就是一句「不愛了」。
人生這桌麻將,有時候不止輸贏,而是要懂得在對方出老千前,果斷掀桌。
而我相信,在法律上,他們站不住腳,很可能接下來就要來不入流的招數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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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:反制對決
台北的午後陽光火辣得像要從天頂直灑進骨頭裡,魏芷西一身白色套裝站在法院旁的地政事務所前,眼神卻比氣溫還冷。
她剛從法務助理那裡得知一件事──林子謙與他母親黃麗芬,已悄悄將那棟爭議房產設定了「贈與轉登」程序,要將房產過戶到他妹妹名下。
這意味著,他們打算從法律程序裡「撤件脫殼」。
一旦過戶完成,即使法院最終判決財產應分給魏芷西,也將面臨「無法強制執行」的窘境──因為「登記在第三人名下」的財產,執行難度極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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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週前,婆婆還裝作柔聲細語打電話來:
「芷西啊,妳知道的,我跟妳小謙感情是真的。那房子本來就不是你們兩個的啦,是我以前存在娘家的積蓄,妳要房子也不是不行,只是……能不能放我一馬?」
魏芷西聽著話筒那頭的聲音,腦中暗自盤算,黃麗芬為怕留下錄音證據,到現在仍堅持房子是她出的錢。
果不其然,兩天後她委託的不動產代書回報:
「魏小姐,那棟房子申請轉登記了,目前流程走到地政審核,名義變更為林子謙的妹妹,林子芸。」
她眼神一緊:「這不是單純的過戶,是惡意轉移資產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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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天一早,魏芷西穿上西裝,與律師一同來到法院,正式遞交「假處分聲請書」,並依《民事訴訟法》第532條、《民法》關於訴訟保全之規定,要求法院緊急凍結該筆房產轉移程序。
「根據我們提供的匯款證明、房貸支付明細、居住紀錄,足以證明我當事人具備實質利益關係,對方在訴訟進行中移轉名義,意圖減少將來強制執行的可能性,構成資產脫產。」
法官看過資料後,當場裁定核准假處分。地政事務所接到法院通知,暫停登記流程,林家人的如意算盤徹底打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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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天下午,黃麗芬氣急敗壞地來電,聲音高八度:
「妳這個死丫頭!妳怎麼這麼毒?那是我的房子!我們林家的!」
魏芷西按下錄音鍵,語氣平穩:
「黃女士,我只是依法辦事。您若對法院裁定不滿,可以申請抗告。記得要準備好合法理由與證據。」
「妳當初來我們家,什麼都不是,我兒子一點一滴幫妳累積起來的,現在倒過來分我們家的房子?妳也太沒良心!」
魏芷西頓了幾秒,輕聲說:
「那筆房貸是我繳的,我爸媽的退休金是我拿的,我連你兒子創業失敗的債務都幫著扛,黃女士,你確定你說的『一點一滴』不是我給的?」
電話那頭陷入短暫沉默。
「妳……妳一定會遭報應的!」
魏芷西將錄音存檔,淡淡一笑。
「報應?黃女士,讓你兒子睡別人還敢討財產,這才叫活該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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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晚,魏芷西坐在客廳,泡著一壺烏龍茶。窗外車聲喧囂,台北的夜從來不會安靜。
她翻閱剛剛律師傳來的法院回覆:假處分生效通知正式送達對方,短期內該筆不動產將不得轉讓、設定抵押或讓渡使用權。
這場戰役,她先贏一步。
但她知道,真正的對決,還在後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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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:真相的代價
秋末初冬,台北的天氣終於轉涼。魏芷西站在捷運松江南京站出口,一身駝色長風衣,圍著深綠色圍巾,腳下高跟鞋踩過人行磚,響聲清脆。
這是一場約定──前夫林子謙主動傳訊,說想在律師以外的場合「好好談一次」。
「媽說大家都冷靜下來,也許可以和平處理一些事情。」
訊息看似誠懇,但魏芷西早已不信他們一家半個字。
尤其是,從那場假處分生效後,林家就像瘋狗般四處翻找她的破綻。甚至還傳出他們已試圖動用關係,透過不法手段轉賣名下股票與房產,掩飾非法所得。
這次的見面,是陷阱吧!
她答應赴約,卻不會是毫無準備的。林子謙,讓我看看你能為了那些錢,做出怎樣的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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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點在陽明山上一處私人茶莊,遠離市區人聲,周圍被翠綠林蔭包圍,霧氣氤氳。
魏芷西故意遲到了2小時,推開茶室側門,看見裡頭除了林子謙,還有黃麗芬與那個「準媳婦」──小三宋韻喬,拖著孕肚正坐在一旁,面帶笑意。
她看三人都十分平靜,都不因為她遲到而發怒,頓時心裡警鈴大作,但臉上依舊溫婉淡定。
「坐吧。」林子謙語氣一如過往地熟稔,「這麼久沒見了,看起來還不錯。」
「彼此彼此。」她微笑坐下,手放在膝上,另一隻手卻不著痕跡地碰了碰外套內側口袋——裡面裝著一支開著錄音的備用手機。
「說吧,找我什麼事?」
黃麗芬先開口,語氣倒像慈母哀求:「芷西啊,我們畢竟相處那麼多年,也曾是一家人,當初有些話說得急……唉,現在是我們不對。」
宋韻喬也輕聲附和:「我們只是想大家能過得好一些,不用弄得撕破臉……」
林子謙撇撇嘴:「再說你也知道,你抓到那些證據對我也沒啥實質幫助,只是把我們鬧上新聞,對你也沒好處。倒不如,我們給你筆錢,大家各退一步。」
魏芷西的笑容越發溫柔:「你們想和解?」
「嗯,一筆錢,一紙協議,大家橋過就好。」
「那你們今天帶的是協議書還是刀子?」
三人愣住。
下一秒,一聲悶響傳來,門口突然衝進一名男人,直奔魏芷西而來。
魏芷西反手一翻,迅速往角落一躲,手中亮出警報器一按,刺耳高頻音在茶室裡炸開。埋伏在外的警方與記者同時衝入現場。
原來她早已將這通約會線索交給熟識的徵信社,並同步直播畫面傳到私人頻道保存,連同先前錄下的對話,一併存證。
警方當場將那名行刺男子壓制,經查為小三林韻喬的堂哥,過去曾有傷害前科,這次受人指使,原欲製造「推落山坡」的假意外,後來林韻喬的堂哥在一旁等到不耐煩。想直接「入室搶劫」再逃跑就好。
林子謙臉色慘白,「你設計我?」
「不,是你先動手,我只是比你早一步保護我自己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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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月後,法院正式受理多項刑事與民事交叉案件,宋韻喬的堂哥、林子謙遭羈押禁見,黃麗芬與宋韻喬也被列為共犯。
新聞標題鋪天蓋地:
《前夫教唆謀害前妻,偽善面具全揭穿》、《富家媳婦逆轉勝,關鍵錄音曝光真相》
她站在電視前看著新聞畫面,神情寧靜。
律師將結案資料交給她時說:「魏小姐,您這樣的案例,會成為家暴與財產保護案件的典型教材,但最後的約實在太冒險,您真的不應該去赴約的。」
她只是笑了笑:「我沒想做教材,我只是不想再被吃乾抹淨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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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年後。
嘉義一間老宅餐館裡,廚房傳來熱湯滾滾的香氣,門口立著小黑板,寫著今日特餐:剝皮辣椒雞湯與紅燒牛腩飯。
魏芷西穿著簡單的條紋襯衫,頭髮紮成低馬尾,眼角帶笑,手裡端著兩杯檸檬紅茶。
「芷西,有人訂位,還說是你的大學學弟。」
她抬起頭,一雙眼睛撞進那熟悉又陌生的臉龐──
顧承磊,當年在社團裡最愛幫她烤肉的那位陽光學弟,如今穿著白襯衫、笑容如舊。
他舉起手裡的鹽酥雞袋子,「還記得你最愛這味?」
她點點頭,眼眶有些微熱。
是啊,那些傷痛,她走過了。
現在,她只想擁有這平凡的幸福。
不為報復、不為證明,只為自己能安心地吃一頓熱飯,睡一個好覺,醒來時,不再心驚膽戰,保護好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。這樣就好。
—全文完—